我集团“黄河”商标荣获“山东省著名商标”称号

发布时间:2012年8月14日 11:24
公司在今年上半年积极组织申请著名商标认定工作,2012年7月24日,我集团“黄河”商标经过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严格复审,被确认通过“山东省著名商标”称号。 2012年6月10日,集团管理层重新对2012年度发展规划进行了研究与分析,确定实施“精品战略”,为下一步加强品牌的建设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。 商标是公司重要的无形资产,品牌是一个产品的标志,著名品牌则是一个产品具有公众影响力,具有竞争力的标志。公司在发展过程中,历来重视品牌建设,质量是产品的生命,产品是品牌的基础,因此,保证产品质量是树立和维护品牌形象的关键。